12月12日,我院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学习会,会议以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重点学习了中共浙江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转发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全省纪检 监察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的通知》(浙教纪〔2017〕17号),以案说纪,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会议由党总支兰俏梅书记主持,纪委委员兰凯军主讲。
兰俏梅指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贯穿党的十九大报告的灵魂,弘扬红船精神、坚定旗帜方向、牢记历史使命,以新修订的党章为根本遵循,自觉争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追随者、笃实践行者、忠诚护航者,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各项工作,让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广大教师的思想要真正统一到党的十九大报告上来,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相结合,督促推动今年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谋划好明年的目标任务。落实落细“清廉浙江”建设在高校的各项举措,让“清廉校风”结出硕果。
全体党员纷纷表示,作为高校思政理论教师,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内容,结合本职工作,突出针对性,不断学思践悟。
(一审:方振宇;二审:龚志伟;三审:兰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