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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迎来基础课师生

时间:2019-12-03作者:黄萍点击:{动态点击次数}

2019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六个宪法日,为更好地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12月2日上午10点,应用化学19班44位全体同学,在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黄萍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参加“爱祖国,爱宪法,迎未来”公众开放日活动。

  同学们旁听了一场丽水市莲都区首例金融洗钱案二审法庭现场。在法庭上,同学们认真旁听了案件过程,不敢发出一丝响动,生怕与国徽下的庄严肃穆格格不入。在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分别举证中,辩护人谈到:“我们应该充分体现或者倡导或者引领这种认罪认罚态度好的,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下,应适当地减轻犯罪人的惩罚程度,从轻量刑。”“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一个开明的政策,它对于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宣传这种政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也是告诉大家惩罚不是目的,认清自己的错误并加以改正才是目的所在。

  庭审结束后,刑庭法官给大学生讲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律课,告诉大家不仅应该遵纪守法,更应该去宣传法律。此次法律实践活动旨在增进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是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思政课改革的一个侧面。


                                (一审:周之新;二审:方振宇;三审: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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